不同意評稅怎辦?

不同意評稅怎辦

納稅人如果不同意評稅,可以向稅務局提出反對。但納稅人必須:

  • 以書面提出反對
  • 明確說明反對評稅的理由和有關的年度
  • 於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一個月內提出

請注意,稅務局不會接納過期反對通知書,除非納稅人能給予遲反對的合理原因,例如不在港或患病的理由。若評稅是因為納稅人沒有依時遞交報稅表的情況下發出的估算評稅,則納稅人在提出反對時,必須連同已填妥的報稅表一併遞交。以上全部適用於薪俸稅、物業稅和利得稅。

納稅人須特別留意,反對的期限是不能因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延長,因為個人入息課稅本身是集合了已評定的薪俸稅、物業稅及利得稅一起計算。個人入息課稅評稅通知書的發出日期並不能用作計算反對一個月的期限。

以上資料 僅供參考 如有疑問 我們歡迎閣下的稅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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