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 9 個情況可合法扣薪?僱員缺勤怎樣計算?

僱主 9 個情況可合法扣薪?僱員缺勤怎樣計算?

什麼情況下僱主可以合法扣除員工薪金?受疫情影響,過去一年多時間令大多企業建立起一套在家工作安排,而最近開始復常,不少人都回到辦公室。香港工時全球列第一名,許多人加班已經沒補水,還可能要遲到扣薪金?究竟《僱傭條例》之中如何確保僱員權益,一眾老闆們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合法扣減員工的工資?

9個合法扣薪的情況

其實,《僱傭條例》列出一共 9 項情況,說明僱主可以合法地扣減僱員薪金,以下逐一介紹:

一)僱員缺勤

第一句就列明,「僱員缺勤,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缺勤可能包括遲到、缺席。在企業立場而言,不論是上班、午膳回來,只要是遲到都可以視之為缺勤。

《僱傭條例》列明,僱主是有權不發放僱主工資,但僅限實際缺勤時間範圍。換句話說,其實連法例都未有提供一條「萬用公式」作出計算,一般會考慮在合理範圍內。

如果僱主因缺勤而向僱員扣薪,一旦薪金超乎實際缺勤的時間,可能被判處非法扣除工資,一經定罪,僱主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二)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

如果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導致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遭受損壞或遺失」,僱主可予以扣減其薪金,每次只可按價值扣除。因此企業交給員工使用的電腦及器材也是要小心保管和使用,免得被扣薪金。

此外,《僱傭條例》亦列明,僱主在扣薪的時候只可以扣除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並以300元為上限。換句話說,假如貨物價值 4,000 元,薪金扣減亦只是 300 元。

三)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有關報稅、會計的疑問,我們歡迎閣下的查詢。

如果僱主有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僱主亦可以因為這個原因而扣減僱員的工資。不過,扣除只能按數進行,而且不能夠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四)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

僱主有可能為僱員提供膳食及住宿費用,但其實僱主可以從中按值扣除僱員薪金,有受僱主提供膳食的僱員可能需要留意,不過僱主只是有權這樣做。

五)僱主可扣除代僱員繳交的供款

有不少僱員福利計劃由僱主承擔部分供款,包括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職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等。只要僱員以書面方式提出要求,僱主就可以停止代僱員繳交的相關供款,並扣除相應薪金。

六)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

只有在得到僱員的書面同意下,僱主可以將借給僱員的款項,以扣減薪金的形式代為扣除,以償還該筆借項。

七)僱主可扣除已支付法定侍產假薪酬

近年許多企業為僱員提供有薪侍產假,若僱主在僱員提供所需文件前,已經向僱員支付侍產假薪酬,而僱員卻未能在放取首天侍產假後的三個月內或領取侍產假離職時,將所需證明文件交到僱主手裡。這時候,僱主就可以從僱員的工資中,扣減之前發放了的侍產假薪酬。

其中,所需證明文件一個般包括嬰兒的出生證明副本,不過文件種類可能應企業要求而有所不同,《僱傭條例》並未列明。

八)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

如果僱主是按照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以向該名僱員扣除薪金的話,即可予以扣除。

九)僱主可按法院要求扣除僱員的贍養費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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