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調查評估方法-間接資產增加分析法和搜索資料

審核調查評估方法-間接資產增加分析法和搜索資料

一向以來,稅務局對納稅人的公司在備存紀錄方面有詳盡的要求。如果納稅人保存的帳簿及紀錄是妥當,稅務局人員只需運用直接評稅方式以評定收入。稅局人員只要對比納稅人所申報在報稅表上的資料和紀錄帳表上的收入/支出便知道有沒有未反映的交易。

另一種便是在帳簿缺乏記錄情況下常常使用,其中一個方法是資產增加分析法。此分析法的程式是淨資產值增長加不容許開支減去不應課稅收入,淨資產值其實是資產總額減去負債總額,其總額不是市值而是當時的金額。資產增加分析法仍會應用於薪俸稅以評估短報的入息。

資產是包括納稅人及配偶擁有的股票、物業、私家車、銀行戶口等…而私人負債是包括有納稅人及配偶的銀行及私人欠款。有業務的東主就包括業務的資產和負債。合夥人就包括他的資本及借款金額。至於公司股東就是他的股本、往來帳和借款帳金額 

稅局人員亦會運用資產增加分析法去詳細分析納稅人的提存帳、公司往來帳、借款帳,顯示曾存入或提取款額的銀行戶口及直系親屬的戶口。稅局人員亦會從以下途徑取得資產和負債的資料:

  1. 納稅人的帳目、首次與納稅人會面的內容 
  2. 其他政府部門,例如土地註冊處、公司註冊處、運輸署、入境處等…
  3. 互聯網搜尋相關資料例如網頁或查詢價格 
  4. 內部資料例如電腦查詢、其他部門文件檔案、連接電腦系統等…
  5. 其他有關人士例如會計師、律師、經紀、僱主、僱員、顧客或供應商

以上資料 僅供參考 如有疑問 我們歡迎閣下的稅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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