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如何推斷貿易利潤是源自海外?

稅務局如何推斷貿易利潤是源自海外

稅務局在考慮貿易利潤來源地,會向納稅人查明有關以下資料:

  1. 提供公司的組織結構圖,該圖須顯示當中所有公司的關係。
  2. 納稅人是購買和銷售什麼貨品?
  3. 在何處及如何找供應商、跟供應商商議、訂貨品價錢、訂定和簽署合約等…
  4. 納稅人如何及在哪裏找尋銷售對象、談判、草擬簽署合約等…
  5. 如何及在哪裡處理採購及銷售訂單?
  6. 貨品是怎樣儲存、運輸、進行檢查等…
  7. 如何及在哪裡安排貿易融資和付款?
  8. 有關產生利潤的支出費用資料。
  9. 繳交外地利得稅的詳情。
  10. 解釋貿易利潤不須課稅的原因。

稅務局會依以下原則去確定貿易利潤的來源地:

  • 如所有合約在香港訂立簽署,則全部利潤須課稅。
  • 如所有合約在香港境外訂立簽署,則全部利潤不須課稅。
  • 只有購買或銷售合約其中一項在香港達成,則稅務局會參閱以上所提供的資料分析來源地。
  • 如果銷售貨品與一名香港顧客或貨品購自香港供應商,則通常利潤須課稅。
  • 在確定利潤來源地時,必須考慮產生貿易利潤的全部運作。

以上資料 僅供參考 如有疑問 我們歡迎閣下的稅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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