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離岸公司要報稅嗎?如何申請離岸利得稅豁免?

香港離岸公司要報稅嗎?如何申請離岸利得稅豁免?

不少人認為成立香港離岸公司不用繳納利得稅,事實又是否如此呢?稅務局如何定義「離岸公司」呢?如果收到利得稅報稅表的話,又有沒有相關豁免,證明所得利潤並非來自香港呢?查篇將會解答以上問題,讓離岸公司報稅變得簡單。

離岸公司不用繳納利得稅?

由於香港採用地區來源原則課稅,據《稅務條例》,只要該公司是在香港經營的行業、專業或業務,並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便須繳納利得稅,而來自其他地方的利潤則無須在香港繳納利得稅。

一般而言,這項原則其實也適用於在香港及在海外註冊成立的公司,至於離岸公司是否不用繳納利得稅,這個問題其實很視乎該公司的商業活動性質。

進一步解釋,香港稅務局會就每一個案,以事實為根據,查看公司的商業活動、有關產生的利潤,是否合理地來源於香港,即使是在港代理的商業活動也會列為考慮因素。

離岸利得稅豁免?

承上問題,即使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只要能夠證明公司業務並非來自香港,就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離岸收入」,豁免當中的利得稅。

香港稅務局目前對於「離岸收入」的要求並未有一個明確指引,但如果你的公司具以下條件,都可以向稅務局申報離岸業務,以獲取離岸公司地位及離岸利潤稅減免:

  • 客戶或供應商並不來自香港;
  • 在香港並沒有倉庫、實體辦公室及聘請任何員工;
  • 在香港沒有產品/服務供應、輸入、製造或交易;
  • 在香港沒有任何經營紀錄,商業協議均在香港以外簽署;
  • 公司董事每年不在港停留60天以上。

按照稅務局的做法,一般公司只要申請一次離岸豁免,該公司在往後的3年都會被視會離岸公司。一旦經過3年後,稅務局將會不定時復查、審核公司的財務,以確定離岸狀態。因此,若果公司業務發生變更,都應該在該年度的稅表或核數報告上通告稅務局。

申請離岸利得稅豁免所需文件?

如果想申請離岸利得稅豁免,公司應準備以下相關文件,以證明利潤來自香港以外的地方:

  • 公司註冊資料,包括公司註冊證書、股東協議書、公司章程、規模、員工及其職位,薪水福利,組織圖等(若公司為子公司,需提供母公司相關詳情);
  • 公司的商業紀錄,如交易合同、貿易往來證明等;
  • 財務文件,如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稅務計算表;
  • 離岸運作香港稅務豁免申請書。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有關報稅、會計的疑問,我們歡迎閣下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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