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索免稅額-請如實填報 (已故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傷殘受養人)
納稅人本身就一名收養人已享有: 而該受養人有資格根據[香港政府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納稅人士是可另外享有傷殘受養人免稅額。若納稅人本身有資格根據以上計劃申請津貼,由18/19課稅年度起,更可申索本身傷殘人士的免稅額。 有些長者受養人是有資格領取傷殘津貼,但他沒有申領而選擇了申領長者生活津貼,若納稅人申索該長者的傷殘受養人免稅額,也會被稅務局接納的。 納稅人如欲申請傷殘受養人免稅額,只需在申索有關免稅額的項目下加上剔號,以示受養人在有關課稅年度符合資格申領政府傷殘津貼便可以了。 以上資料 僅供參考 如有疑問 我們歡迎閣下的稅務查詢 #父母免稅額離世 #父母免稅額過身 #供養父母免稅額條件 #傷殘受養人免税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