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香港公司遷冊新制度詳解(附登記表格)

香港在2025年引入「公司遷冊制度」(inward re-domiciliation),容許合資格的非香港註冊公司把法團身份轉移至香港,而不需清盤重設,並維持法律與業務連續性;新制度已於2025年5月23日生效,申請可向公司註冊處(CR)遞交。
遷冊香港申請資格?
一般條件(法律、公司類型、財務年結)
- 原屬地法律允許公司把註冊地轉移,且已遵守當地遷出程序;
- 公司類型相當:須與香港擬註冊類型相同或相近(股份有限公司/有股本的無限公司);
- 首個財政年度已結束,始可遞交申請。
誠信與成員/債權人保障
- 以善意提出申請,不得用作逃避債權;
- 成員同意:如原屬地法例或章程要求,必須先獲同意;如無規定,則按香港要求取得成員同意。
償付能力與清盤狀態
- 需證明在申請日起12個月內有能力償還到期債務;
- 不得處於清盤/破產程序中。
可遷冊的公司類型(四類)
- 公眾有限公司(股份)
- 私人有限公司(股份)
- 有股本的公眾無限公司
- 有股本的私人無限公司
申請流程與文件?
一站式申請與處理時間
可同時處理商業登記(BR);合資格申請一般約兩星期可完成(以遞交資料質量為準)。
核心表格與附件
文件 | 說明 |
NNC6 Re-domiciliation Form | 主要申請表,載列申請人、擬遷冊公司、董事/公司秘書資料與法定聲明等;須由董事簽署。 |
擬採用之公司章程(Articles) | 需符合香港《公司條例》要求。 |
附件文件(Schedule 6C) | 包括償付能力聲明、成員同意證明、原屬地法律允許遷冊之證明、良好存續證明(Good Standing)等。 |
IRBR5 通知 | 供商業登記使用(與NNC6一併遞交)。 |
(若有需要)NNC3RD | 如董事未於NNC6簽署「同意出任董事」,須於遷冊後15日內以 NNC3RD 補交。 |
政府費用(電子遞交 vs 紙本)
遞交方式 | 政府費用 |
電子遞交 | HK$6,050(含HK$1,030不可退回的遞交費)+(如未登記BR)商業登記費及徵費 |
紙本遞交 | HK$6,725(含HK$1,145不可退回的遞交費)+(如未登記BR)商業登記費及徵費 |
(BR 收費以稅務局最新表為準) |
遷冊生效與「除冊期限」?
公司一經獲批,會以「一站式」形式同時取得《遷冊證明書》及(如適用)《商業登記證》,即公司註冊處在批准遷冊時會「一併」發出兩張證明文件,以確保營運可即時銜接。公司註冊處獲批當日起計,企業須於120天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原屬地已完成除冊的證明;如有需要,可向處長申請延長,否則其在港之遷冊登記可被撤銷。公司註冊處政府亦在立法會書面回覆中再次確認「120天+可延長」的安排。
遷冊後的法律地位與合規?
遷冊生效後,公司法律人格與業務連續性得以保留,並自遷冊日起視作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須全面遵守《公司條例》下的申報與管治要求。公司註冊處就即時合規而言,若董事未於遷冊申請的 NNC6 表格內簽署「同意出任董事」,須於遷冊日後15日內以 NNC3RD 補交;同時,公司亦須在15日內提交「成員與股本狀況」回報(NSC21)。公司註冊處其後,公司按一般本地公司慣常要求處理周年申報、維持法定登記冊及進行審計等持續義務。
常見問題(FAQ)
Q1:處理時間要幾耐?
A:如資料齊備、無疑點,CR 預估約兩星期可完成。
Q2:申請費用幾多?
A:電子遞交 HK$6,050;紙本 HK$6,725;另視情況繳交商業登記費及徵費。
Q3:遷冊後可再遷離香港嗎?
A:香港制度為單向遷入,不設遷出。
Q4:原屬地除冊限期?
A:遷冊日起 120天 內向CR提交通過除冊的證明;可申請延長。
Q5:遷冊是否自動取得行業牌照?
A:否。受監管行業(銀行、保險、證券等)須按香港監管要求辦理或轉換牌照。(官方指引:遷冊不影響其他法規遵從,企業須另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