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查個案-類別及權力
為了打擊逃稅、避稅及暪稅,稅務局會抽查、審核和調查納稅人的檔案,盡量提醒納稅人要自願遵守稅務條例。抽查、審核和調查的工作是希望追回補徵的稅款,實施罰則以阻嚇逃稅行為,以及鼓勵納稅人準時填交正確的報稅表。稅務局抽查、審核和調查個案可分為以下四類: 這些個案通常是有人向稅務局告密而開立,所以這些也叫做舉報個案,有關覆查方法及程序都比其他的個案簡單。 這些從先評後核的個案中,經電腦程式抽出少量個案。系統會向抽中的納稅人詢問預先擬好的問題。 稅務局人員會負責到納稅人經營業務的地方,實地查訪,這樣可更充分了解納稅人業務的運作。 稅務局人員會深入調查逃稅個案,通常涉及最近六個課稅年度,若然是懷疑蓄意逃稅的個案,可長達十個課稅年度。 稅務條例設有多個部分,可給予稅務局人員權力,要求納稅人及其他有關部門或人士提供資料。因此,稅務局人員很容易會查到納稅人逃稅、暪稅或避稅。有關條例包括: 以上資料 僅供參考 如有疑問 我們歡迎閣下的稅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