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斷受傷/意外屬於「工傷」?萬一對工傷存有爭議該怎麼辦?

怎樣判斷受傷/意外屬於「工傷」?萬一對工傷存有爭議該怎麼辦?

三類人士不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

《僱員補償條例》保障僱員,一旦遇上工傷與職業病,都可以從僱主處獲取補償。可惜的是,市民普遍不清楚工傷法例及其自身權益,通常面對勞工問題都比較容易混淆。其實,除了醫生的專業診斷之外,判斷工傷還有四大要素考慮。如果遇上爭議,又應該怎樣做?

首先,在說明工傷的判斷之前,要瞭解《僱員補償條例》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或學徒合約受僱的僱員,包括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外地工作時因工受傷的僱員,同樣得到保障。但原來有三類人士是不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

  • 外發工;
  • 以臨時性質受僱工作的人士(但仍適用於兼職家務助理、由僱主聘用以擔任該僱主本行業的臨時僱員、或經由會所聘用或支付薪金以受僱從事任何遊戲或康樂事務的臨時僱員);
  • 與僱主同住的家庭成員(但若僱主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投購的保險明確包括其家庭成員,則條例仍然適用)。

怎樣判斷是否「工傷」?

按「工業傷亡權益會」的資料,想初步判斷僱員的個案/受傷,究竟是否屬於工傷,其實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的條件判斷:

  1. 一)工作時間:

    如果受傷個案是在一般工作時間內發生,那麼它可能是一個工傷案例。而且,一般認知內的超時工作,只要是僱主、上司首肯同意的話,這也在一般工作時間之列。

  2. 二)工作地點:

    該僱員的受傷個案是否在固定或流動的工作地點上發生的呢?如果一日內需要往返多個地點工作,在交通過程中的意外及受傷,都可以視之為工作地點,同樣在保障範圍內。

  3. 三)工作內容:

    一個比較重要的要素,就是該僱員的受傷個案是否與其工作內容相關的,通常會被視為直接受傷/意外的原因。

  4. 四)發生意外:

    如果工傷是因意外發生,而又符合上述條件的話,基本上可以認定為工傷案例。不論僱員在意外過程中是否有過失,只要四項條件都符合的話,就可以獲得保障

萬一對工傷存有爭議該怎麼辦?

某些特殊案例可能會出現個別情況,導致僱主和僱員對工傷事件存有爭議,在各執一詞的時候,你可以選擇先向勞工處呈報個案,由處方作第三方的調查判斷。

如果僱員在遭遇工傷意外或確診患上條例指明的職業病後,除了盡快求醫之外,更不應延誤事情,盡早開始交由勞工處處理補償事宜。如對工傷存有疑問,可於辦公時間致電聯絡處方。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有關報稅、會計的疑問,我們歡迎閣下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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