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暫繳物業稅的緩繳
稅務局在任何課稅年度會為應徵付物業稅的業主評估下一課稅年度須繳付暫繳物業稅的應評稅值。如果業主認為應評稅值過高,他可因以下理由申請緩繳暫繳物業稅:
- 該暫繳物業稅課稅年度所估算的應評稅值可能會少於對上一年度的90%
- 業主因在暫繳物業稅課稅年度已出售或轉讓物業,而令該應評稅值小於上一個課稅年度
- 業主在暫繳物業稅的課稅年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評稅會有利,從而令整體稅款減少
- 業主已就上一個課稅年度的物業稅提出反對
業主欲申請緩繳暫繳物業稅必須留意有關限期。他須以書面提交申請,亦不能遲於:
- 暫繳物業稅指定繳稅的日期前28天;或
- 繳付暫繳物業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14天
兩者以較遲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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