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扣稅必讀,香港公司有哪些可扣稅支出?

香港利得稅是對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所得的利潤所徵收的稅項,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需繳納利得稅。為有效管理稅務,可扣稅支出扮演著核心角色,可以從公司的總收入中合法減去的各項費用。不正確或虛假申報會導致額外稅務支出,還可能面臨罰款甚至法律責任。
利得稅可扣稅支出必讀原則
稅務條例第112章第16條規定,納稅人為產生應評稅利潤的開支可獲扣除,包括總公司轉入的行政費用。因此,企業在申報扣稅時,需要證明相關支出與其業務的盈利活動之間存在直接的聯繫。
常見可扣稅的業務營運支出
一) 辦公室及經營場所相關支出:
支出類別 | 扣稅說明 | 注意事項 |
租金支出 | 公司租用辦公室、倉庫、商鋪等經營場所的租金可扣稅 | 需保留有效的租賃合約和租金支付憑證 |
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用 | 用於業務經營的水電通訊費用可扣稅 | 應妥善保管相關的賬單和付款記錄 |
管理費、差餉 | 與業務相關的管理費和差餉可作為扣稅支出 | 需確保費用與業務營運相關 |
維修費 | 維持經營場所正常運作的維修費用可扣稅 | 維修費用與資本性支出不同,後者通常不可直接扣除 |
二) 員工薪酬及福利:
員工相關支出類別 | 扣稅說明 | 注意事項 |
員工薪金、工資、津貼、花紅 | 基本薪金、工資、各種津貼(如交通津貼、住房津貼等)以及年終花紅均可扣稅 | 需要保存完整的工資記錄和相關的僱傭合同 |
強積金供款 | 僱主為僱員作出的強制性及自願性強積金供款可扣稅 | 扣除額通常設有上限,一般為僱員總薪酬的15% |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 依法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可作為扣稅支出 | 需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終止僱傭關係情況 |
員工福利支出 | 為員工提供的租金津貼、醫療保險等福利可能可以扣稅 | 需符合相關條件才可扣稅 |
三) 業務相關的費用:
業務營運支出類別 | 扣稅說明 | 注意事項 |
入貨成本 | 購買用於銷售的貨物成本可扣稅 | 需為直接與收入相關的支出 |
應酬交際費 | 為拓展業務、維護客戶關係的合理應酬費用可扣稅 | 需保留詳細記錄(對象、目的、時間、地點及單據),純社交應酬不可扣稅 |
業務相關保險費 | 勞工保險、團體醫療保險、財產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等費用可扣稅 | 保險必須與業務營運相關 |
呆賬、壞賬 | 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可作為扣稅支出 | 需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已盡力追討但無法收回 |
借貸利息支出 | 營運業務借入資金的利息支出可扣稅 | 貸款須用於產生應課稅利潤的業務運營;海外關聯公司利息支出可能有額外規定 |
法律及會計費用 | 法律諮詢費、訴訟費、審計及報稅費用可扣稅 | 費用需與業務營運相關 |
商標、設計或專利權註冊費用 | 知識產權註冊相關費用可扣稅 | 需為保護公司知識產權的支出 |
差旅費用 | 員工因公出差的交通、住宿、餐飲費可扣稅 | 需與業務相關且有充分記錄 |
特殊可扣稅項目及稅務優惠
項目 | 扣稅方式/優惠 | 適用條件 |
固定資產折舊 – 初期免稅額 | 機械及工業裝置成本的60%於購置年度扣除 | 適用於機械及工業裝置 |
固定資產折舊 – 每年免稅額 | 根據資產遞減價值按10%、20%或30%的折舊率逐年扣除 | 適用於大多數固定資產 |
商業及工業建築物免稅額 | 初期免稅額(20%建造成本,僅建造者適用),每年免稅額(4%或2%建造成本) | 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商業及工業建築物 |
建築物翻新開支 | 資本開支分5年等額扣除 | 適用於翻新或翻修商用樓宇的資本開支 |
環保設施開支 | 購買環保機器、裝置及環保車輛的開支可在招致年度全額扣除 | 適用於認可的環保機器、裝置及車輛 |
捐款 | 不少於$100且不超過應評稅利潤的35% | 捐贈予認可慈善機構 |
電腦硬件及軟件開支 | 購置開支可在招致年度全額扣除 | 適用於用於業務的電腦硬件及軟件 |
合資格研發活動開支 | 首200萬港元可獲300%扣除,餘額可獲200%扣除 | 適用於符合條件的研發活動 |
還原租用物業開支 | 自2024/25課稅年度起可獲稅務扣減 | 適用於還原租用物業至租用前狀況所招致的開支 |
商業及工業建築物免稅額申索期限 | 自2024/25課稅年度起取消申索期限 | 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商業及工業建築物,即使物業易手,新業主仍可申索 |
不可扣稅的支出
支出類別 | 具體項目 |
個人開支 | 家庭膳食費、醫療費、保險費、慶祝生辰開支、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的交通費 |
資本性支出 | 購買辦公室物業、改進經營場所的費用 |
特定款項支付 | 支付予獨資經營者及其配偶/合夥人及其配偶的薪酬、資本利息、貸款利息 |
非業務相關支出 | 與業務無關的慈善捐款、非為產生利潤而支付的租金 |
稅務罰款及其他 | 違反法例的罰款、根據《稅務條例》繳納的利得稅等(薪俸稅除外) |
無限公司與有限公司在可扣稅支出上的注意事項
雖然香港利得稅的可扣稅支出的基本原則適用於所有公司,但無限公司(包括獨資經營和合夥經營)與有限公司在稅務處理上仍存在差異。
申報方式上,無限公司(獨資經營者)通常可以直接在個人的報稅表中申報其業務利得,而合夥經營的無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則需要提交獨立的利得稅報稅表。
此外,根據稅法,支付給獨資經營者或合夥人及其配偶的薪酬通常不可扣稅。為了防止企業主將利潤以薪酬名義提取,從而規避稅收。因此,在考慮可扣稅支出時,無限公司需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