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公司資產處理教學 : 怎樣正確結束公司銀行戶口?

註銷公司是指根據法定程序將不再營運的有限公司從公司登記冊中除名,使其法律上解散。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750條允許不營運且無債務的私人或擔保有限公司申請撤銷註冊,但必須取得稅務局局長發出的「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作為前提。本文將講解註銷公司流程、資產處理及結束銀行戶口的步驟,協助你合法有序地結束業務。
公司結業資產處理方法?
務必先清償所有債務,然後將剩餘資產(現金、存貨、設備等)出售或分配給股東。
- 申請撤銷前,公司名下不應有任何財產(包括銀行存款餘額、車輛、不動產等),須全部妥善處置。
- 特別是公司不可持有香港不動產,否則不符合撤銷資格。
- 一旦公司解散,解散前屬於公司的財產會成為無主物而歸屬政府,因此提早處理資產非常重要。
撤銷註冊公司程序與IR1263表格
註銷公司的一般程序分為兩步:首先向稅務局申請「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然後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撤銷公司註冊。
步驟1: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提交 IR1263 表格及 HK$270 手續費予稅務局,申請由稅務局局長簽發的不反對通知書。稅務局會審核公司是否已停止營業且沒有未清稅款,只有符合條件才發出通知書。
步驟2:申請撤銷
在取得通知書後的 3 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交表格 NDR1 連同不反對通知書,並繳交 HK$420 撤銷申請費。公司註冊處刊憲公告無人反對後,便會將公司從登記冊除名並予以解散。
*根據法例,若在申請中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可被檢控並處以罰則,因此填寫 IR1263 及相關文件時務必如實披露公司狀況。
註銷公司與破產的關係
註銷公司並不等同破產。簡言之,註銷屬自願結束營運的行政手續,清盤/破產是無力償債的法律程序,兩者皆會使公司解散,但性質和過程迥異。
- 破產通常指個人無力償債的法律程序,而公司無力清償債務則需要進行清盤。
- 註銷公司只適用於無債務的公司,以簡單行政程序解散公司;若公司有債務問題則不能註銷,必須按照《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清盤處理,由清盤人變賣資產償還債權人。
註銷公司是否需要報稅?
需要。公司在註銷前必須履行完畢所有報稅義務。
此外,根據法例規定,業務結束後一個月內須通知商業登記署註銷商業登記,否則可被罰款 HK$5,000 及監禁一年。
同時,在公司正式解散前仍須遵守提交周年申報表等法定義務,否則可能被檢控。
結束公司銀行戶口的步驟
在辦理註銷的同時,別忘了關閉公司的銀行戶口。
- 通常需董事會決議通過關戶,並備妥銀行要求的文件(例如董事會決議書、公司註冊證明、董事身份證明等)向銀行提出銷戶申請。
- 關戶前應結清帳戶內餘額(將款項轉至股東個人戶口或提取現金)並取消戶口相關的自動支付服務。
- 銀行確認無未完成交易後,會關閉戶口並通知客戶。建議在公司正式解散前完成銀行戶口的註銷,以免戶口餘額在公司解散後成為無主財產而被政府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