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須知,什麼情況下費用可豁免?

商業登記須知,什麼情況下費用可豁免?

任何人士經營業務,開設團體為會員提供設施或進行活動,註冊成立有限公司都必須要辦理商業登記。經營者須於開業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而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公司就要在申請成立時辦理商業登記。

請注意,商業登記署不會接納尚未開始經營之獨資或合夥業務的申請。當經營者申請時,他們會被要求提供其業務詳情,以核實有關申請書上的資料(包括開業日期),如商業登記署發現經營者無法證明他們確實已在香港經營業務,該業務不會獲批商業證記証。

另外,如其獨資或合夥業務(指以提供服務行業為主)每月的平均生意額不超過$10,000,可申請豁免商業登記費。至於其他業務,每月的平均生意額就不能超過$30,000才可申請豁免商業登記費。

以上資料 僅供參考 如有疑問 我們歡迎閣下的稅務查詢

Similar Posts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