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經營業務?
根據香港稅務條例,任何人於香港:
- 於業務或貿易生意產生了利潤
- 其業務或貿易生意應評稅利潤是來自香港
則必須繳付利得稅。
就以上第一點決定該人是否經營業務或貿易生意,稅務局會考慮以下幾點:
- 賺取利潤的意圖/承受虧損(例如,購買和出售物業以獲取利潤,但亦可能會遭受損失風險)
- 相似交易、服務的頻率(是否重複進行產品交易或提供服務)
- 資產的性質(例如,購買車輛多次接送學生上學)
- 如何改變產品(例如,美化產品以促進銷售)
- 如何進行銷售(是否按照一般業務活動的銷售程序)
- 資金來源(是短期或是長期貸款)
- 購買和銷售之間的時間長久(時間距離越短,交易意圖越高)
- 如何獲得資產(資產如是繼承所得便顯示交易意圖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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