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評稅指南:合法理由、期限、上訴、幾耐收到結果?
在香港,納稅人有權對稅務局的評稅結果提出異議。本文由mexus會計師事務所為你詳細解析反對評稅的合法理由、申請期限及具體流程,幫助你在遇到計錯稅或不公平評稅時,合法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
什麼是反對評稅?
反對評稅(英文:Objection and Appeal against Tax Assessment)是納稅人的法定權利。反對評稅是指納稅人對稅務局的評稅結果有異議,通過法定途徑申請複議的過程。
常見原因包括:
稅務條例中關於反對評稅的規定
根據《税務條例》第64條規定,納稅人可在評稅通知書發出後一個月內,向稅務局局長提出反對評稅申請。
反對評稅理由:什麼理由受理/不受理?
常見被接納的反對評稅理由 | 一般不被接納的反對評稅理由 |
1.報稅表填寫錯誤,多報或少報稅項 | 1.單純對稅率不滿 |
2.漏報免稅額申請,如供養父母、子女等 | 2.不瞭解稅法而產生的誤解 |
3.漏報扣稅項目,如強積金供款、個人進修開支等 | 3.未能提供證明文件支持理由 |
4.已婚納稅人未選擇「合併評稅」 |
如何寫出有力的反對評稅理由?
在反對評稅前,建議仔細核對評稅通知書,閱讀「評稅主任附註」了解評稅準則,亦要準備相關證明文件支持理據,清晰說明反對原因及修正建議。
反對評稅期限幾耐?
法定反對評稅期限
納稅人需在評稅通知書發出後的一個月內提出反對。逾期提交反對申請,稅務局有權拒絕受理。但某些特殊情況,如出國、生病等,納稅人可向稅務局申請延長反對評稅期限,但需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如醫療證明、出境記錄等。
反對評稅幾耐能得到回覆?處理時間?
稅務局收到反對評稅申請後,一般需要 3-6 個月處理時間,並發出「了結反對個案通知書」或「評稅人員決定通知書」,複雜案件或需更長時間。
反對評稅的申請流程?
反對評稅申請方法
- 郵寄或傳真:
- 書面說明反對理由並附證明文件
- 填妥表格IR831並簽署
- 郵寄至稅務局或傳真至 2877 1232
- 稅務易:
- 登入帳戶提交反對通知書
- 適用於薪俸稅、物業稅或獨資業務利得稅評稅
反對/申請修訂評税表格IR831填表須知
納稅人需填寫表格IR831,並附上反對理由的詳細說明及相關證明文件。表格可在稅務局網站下載,或致電反對評稅電話索取。
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需支持反對評稅理由,包括但不限於:
- 收入來源證明,如合同、發票等
- 開支證明,如費用單據、銀行流水等
- 個人或公司狀況變化的證明,如結婚證、子女出生證等
反對評稅後的處理流程
- 評稅主任重新審核資料
- 如不接納,轉介至上訴組
- 上訴組由較高級人員審閱,可能交由副局長或局長決定
- 發出「了結反對個案通知書」或「評稅人員決定通知書」
反對評稅結果與上訴?
反對評稅可能導致以下結果:
- 反對成立,稅務局同意調減評稅額
- 反對部分成立,稅務局部分接納反對理由
- 駁回反對,維持原有評稅
不滿意結果時的進一步上訴途徑
若對反對評稅結果不滿,納稅人可在一個月内向稅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需提交上訴通知書及相關理由陳述。稅務上訴委員會將進行獨立審理。
反對評稅是納稅人的合法權利,但申請前需充分準備。如遇複雜稅務爭議,建議諮詢專業稅務顧問如mexus會計師事務所的意見,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稅務支持,實現合法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