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自僱人士強積金供款額?有限公司、無限公司、獨資公司的自僱人士如何供款?
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稱強積金條例),每位在港工作的僱員都要參加強積金計劃,需僱主和僱員都有義務將僱員入息的特定比分百,作為強制性供款。雖然大家可能已經對強積金計劃有一定了解程度,但近年香港初創、斜槓族比例趨升,令不少人開始關注更多自僱人士的強積金事項。究竟自僱人士應該如何參與及計算強積金?請參考下文:
自僱人士如何參加強積金計劃?
如果你是一位簽訂僱員合約的僱員,基本上你的強積金計劃會由該公司協助建立強積金戶口。如果是已經開戶僱員,只需提供先前的強積金戶口號碼、身份證明文件即可整合帳戶,公司一般亦會支援聯絡強積金計劃受託人,過程相對方便。
不過,自僱人士則無法相對並論。基於《強積金條例》列明,所有年滿 18 歲至 64 歲的自僱人士,都要參加強積金計劃,他們有義務自行主動聯絡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安排相關供款。
過程中,自僱人士需要填妥強積金有關表格,並在受託人輔助下表明投資組合、入息及供款週期、每月供款額等資料,最後需確認協議書內容並簽署。
如何計算自僱人士的強積金供款額?
自僱人士的關入息可以用以下方法計算:
- 參考稅務局在評稅通知書上的「應評稅利潤」;
- 參考《稅務條例》界定的基本免稅額;
- 向受託人作出入息聲明;
- 以每年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作為有關入息。
來到重要的問題,自僱人士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是否與一般僱員一樣?是的,兩者的供款額都是每月收入的 5%,但收到最高、最低入息限制:
每月入息(每年入息)低於 $7,100 ($85,200) — 無須供款
每月入息(每年入息)介於 $7,100 – $30,000($85,200 – $360,000) — 有關入息 x 5%
每月入息(每年入息)高於 $30,000($360,000) — 每月$1,500或每年 $18,000
舉例而言,如果自僱人士的每月平均收入為 $18,000,實際強積金強制性供款額為 $18,000 x 5% = $900;一旦其每月平均收入超過 $30,000,最高供款額也只是 $1,500。
不過,如果自僱人士願意,他們可以選擇在強制性供款以外,增加額外的自願性供款。
有限公司、無限公司、獨資公司的自僱人士如何供款?
在《強積金條例》下,特別要留意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的自僱人士,他們都可能需要按條例作出供款:
- 無限公司的自僱人士:由團隊規模小,一般被視為強積金條例下的自僱人士,而且無分獨資經營還是合伙經營,都是需要作強制性供款。
- 有限公司的自僱人士:如果東主有收取公司薪金就要參與強積金供款,但如果是沒有實際職務,如非執行董事,則無須參須強積金供款。
- 獨資公司的自僱人士:基本上與自由工作者無異,「自己向自己發薪」,需要按條例供款。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有關報稅、會計、強積金的疑問,我們歡迎閣下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