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楚到底是自僱或是僱員?
自僱人士須就其業務的收入繳納利得稅,而僱員就須就其在職收入繳納薪俸稅。很多時候納稅人不太清楚自己的角色是自僱人士抑或是僱員,他們納粹因賺取的收入引致有關支出,而把收入和支出填報在報稅表的利得稅部分。但經過稅務局查問後,其實納稅人的角色是一位僱員。因此,把收入填報在利得稅部分是錯誤的。稅務局會提醒納稅人該收入應該填報在薪俸稅部份。由於不是所有在利得稅獲扣除的支出同樣都可以在薪俸稅獲得扣除,納稅人未必能申索所有支出。
自僱人士與僱員的分別是僱員和僱主有緊密的僱傭關係,例如附有僱傭條件,僱員的工作會受僱主較大的監控,僱員有固定的薪水,不需要自負盈虧,不用請助手幫忙,不用自己添置設備去工作等等…
自僱人士填報利得稅雖然可申索較多支出扣除,但也要承擔某些稅務責任,如申請商業登記,須向稅務局填報支付員工的薪酬,保存所有經營業務的紀錄,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其業務受盡各種風險和不明朗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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