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僱傭合約的規範,僱員簽訂僱傭合約前應留意什麼?
在確定僱傭關係之前,僱主及僱員一般會簽訂一份僱傭合約以保障雙方權益。《僱傭條例》下,僱傭合約有哪些既定規範,可不可以用口頭方式簽訂合約?僱員想了解工作的勞工福利,更不可忽視僱傭合約的內容細節,本文將列出簽訂僱傭合約前應注意的事項,讓僱員安心就職。
僱傭合約應該包含什麼?
據《僱傭條例》規定,一份恰當的僱傭合約應包含下述項目,而僱主有責任在僱員就職前,詳細地說明以下僱用條件:
- 工資率、超時工作的工資率及任何津貼(無論以按件、按工、按時、按日、按週或其他方式計算);
- 工資期;
- 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
- 如僱員享有年終酬金,則有關年終酬金、部份年終酬金和酬金期的資料。
以上重要條款可以延伸至工時的更多詳情,例如輪班工作、用膳時間等安排;工資的詳情如佣金分成制度、定額制度、其他津貼等。
書面合約、口頭合約哪個為佳?
《僱傭條例》認可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的僱傭合約(兩者均具香港法律效力),可包含明示或暗示的條款,而僱員均可享有《僱傭條例》的保障。訂立僱傭合約條款時勞工處建議應以合理和公平為原則,例如據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及終止合約的通知期。
為免不必要的勞資糾紛,及保障雙方的權益,香港勞工處建議僱主及僱員應盡可能訂立書面僱傭合約,了有關僱員合約樣本可參考以下網址。簽訂書面僱傭合約可能有以下好處:
- 可以清楚闡述僱主和僱員的責任;
- 釐清與工作條件相關的爭議;
- 進行仲裁時以作參考。
僱傭合約的副本?
書面方式訂立的僱傭合約,僱主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參考及保存;若僱傭合約以書面形式以外的方式訂立,僱員可書面要求僱主於僱傭關係開始前,將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若僱主違反上述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
簽訂合約前要留意的項目
僱員有責任確認僱傭合約的詳情,包括以下常見重要條款:
- 終止合約
通常列載有關終止僱傭合約的情況,訂明僱主、僱員的權利和責任,尤其要留意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規定。
- 辭職條款
就個別情況,需留意辭職條款如通知期、相關賠償款項等
- 支薪詳情
僱員應瞭解計算工資的方法及支薪形式、支薪日等,如有花紅或佣金詳情亦應列載,並需注意僱主拖欠工資的可採取的行動。
- 強積金
由於僱主僱員需強制參加強積金計劃,僱員可了解相關條款是否符合法例要求。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有關報稅、會計的疑問,我們歡迎閣下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