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廢物分類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作準備的社區參與項目 – 安排會計師審計報告
接受申請時期: 2020年5月22日至6月29日
簡介
對廢物徵收量稅的目的是創造經濟激勵,鼓勵公眾改變其行為和廢物生產習慣,以减少廢物處理的總量。在2017,環境局公佈了擬議的都市固體廢物徵稅實施模式,並於2018年11月向立法會提交了關於徵收垃圾收費的法律草案。
該計畫將同時在香港各行各業實施,涉及許多細節和不同的利益攸關方,其複雜性絕不能忽視被低估了。還有持續的公共教育是塑造公眾行為改變的關鍵,實現可回收物數量和質量的預期變化,並促進遵守新的收費規則。
支持實施垃圾稅,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環保基金)委員會已推出一項資助計畫,向非牟利機构及團體提供資助,以推行與廢物稅有關的廢物分類計畫。這種資助制度的目的是教育公眾從源頭上减少廢物的重要性,培養公眾「惜物、減廢、乾淨回收」的價值觀,正確分類和回收廢物的重要性,使全社會為實施都市固體廢物稅做好準備,減少污染浪費。浪費其目的不僅在於提高社會各界的認識,更在於促進社會各界的參與,使定價措施在市場中發揮最大的作用减少和回收廢物。
如何審批申請 ?
環保基金委員會下設減少廢物項目審批小組(審批小組),負責考慮各項項目。審批小組成員可視乎情況包括環保基金委員會、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環境諮詢委員會廢物管理小組及/或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的代表。審批小組亦可增選其他人士擔任成員。審批小組可批准不超過200萬港元的資助申請。如預算超過200萬港元並獲審批小組支持,審批小組的建議須由環保基金委員會通過。
審計要求
就資助額為港幣15萬元或以上的項目而言,視乎獲資助機構選擇的審計安排,根據本指引第4.6節向秘書處遞交的帳
目報表,須由《專業會計師條例》(第50章)第2條所界定的執業會計師審計,就經審計帳目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及資助
款項的用途符合資助條件提供合理核證,而這些結論亦已在審計師報告中明確闡明。獲資助機構應留意分別載於本指引
附錄III及IV的《獲資助機構的審計師須知》及《審計師報告範本》,並確保他們聘用的審計師在執行合理核證審計
工作時遵守有關要求。
詳情請看政府官方網址: 基金申請詳情 – 藉廢物分類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作準備的社區參與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