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保險代理人收取預付款項須否納薪俸稅?

僱員保險代理人收取預付款項須否納薪俸稅

 除了受僱期間的薪酬和佣金,保險公司亦有機會預付保險代理人一筆款項,誘使他簽定僱傭合約及繼續在將來為其公司提供服務。他們會協議如果代理人在未滿受僱期限離職,代理人須按比例退還部分當初的預付款項。

 以上所提到的預付款項是:

  • 受僱工作的入息
  • 與代理人的職務有關
  • 為未來所提供的服務預支的薪酬

所以須全數課繳薪俸稅。

 至於代理人後期退還的部分預付款項,由於該退還款額不是完全、純粹及必須為產生應評稅入息而招致的支出,所以不會獲扣除。不過,稅務局可能會考慮修訂薪俸稅評稅以反映有關退還部分的金額。

 以上資料 僅供參考 如有疑問 我們歡迎閣下的稅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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