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中小企須要每年核數,在香港都會找執業會計師進行審計工作。企業僅需提供齊全的會計資料和公司文件,最快在兩周內都可以配合會計師完成整個核數過程,並發出審計報告。究竟審計報告是甚麼?本文將會向你介紹審計報告的實際內容和流程。
審計報告與財務報告的分別?
由財務分析師撰寫的財務報告,可以反映公司企業某段時間(香港一般以年計)內的財務狀況,以及階段性的經營成果,附以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書面材料,顯示權益變動和財政表現。
在財務報告中,一些區域性的「會計準則」專門規範報告內容,報告中的信息披露必須符合該獨立準則,好讓持份者在無被誤導的情況下,清晰地了解公司狀況。
至於審計報告,一般只能夠由香港會計師公會認可的執業會計師(註冊會計師)處理出具。同樣地,註冊會計師須要按審計準則上的各項要求,以及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成核數工作的任務,並將之發表在包含「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中。
值得一提的是,審計報告透過獨立分析和驗證企業的財務資料,確保其真實性及公允性,具法律約束力。不論私營企業還是政府機構都需要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包括什麼內容?
就香港而言,企業的審計報告除了包涵最為人熟悉的「核數師/會計師意見」,其實亦有不少內容描述在內,通常包括:
- 被審核企業的基本資料(例如公司名稱,審核的財務年度等);
- 資產負債表(反映公司實際資產情況、借貸情況、償付能力等);
- 利潤表(反映公司該財年的利潤情況,是評稅的依據);
- 計稅表(執業會計師梳理賬目、收據、銀行月結單等資料並計算出應繳納稅費);
- 審計意見/核數師意見(對業務及資金流的分析給出意見,是否中肯地反映現況);
- 重大不確定性(視乎公司經營情況);
- 董事及管理層的職責及須承擔之責任;
- 稅務代表/核數師就審計報告須承擔之責任;
只有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會包括以下兩項內容:
- 關鍵審計事項(依審計專業判斷,認為對審計最重要的事項);
- 其他信息(通常重大而錯誤的「非財務資訊」)
審計報告的流程是怎樣的?
在香港做審計/核數的工作,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階段,審計過程正常約需兩星期左右就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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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所需的業務資料:
由公司註冊證書、商業登記證、章程等,而至銀行賬戶月結單、合同、單據等會計憑證都要妥善整理及交由執業會計師處理後續事宜。 - 選擇合適「財務年結日」:
審計工作需要在合適的財務年結日內進行,一般能夠爭取更多報稅的時間。香港公司的財務年結日建議定為「12月31日」或「3月31日」。
- 會計確保錄數工作:
當資料齊備就可以進行會計錄數工作,以生成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明細賬、總賬等。」 - 執業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
最後,執業會計師會進行核數審計工作,根據上述財務報表,出具符合香港準則的審計報。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有關報稅、會計、審計的疑問,我們歡迎閣下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