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企業必須為員工購買工傷補償保險
工傷補償保險對於保護僱員在工作場所受傷時的權益至關重要,同時也幫助僱主規避由此產生的高額負擔。那麼,企業是否必須為員工購買此種類的保險呢?這裡我們將會引用《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的規定,探討此問題。
《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概覽
《僱員補償條例》主要目的是保護員工在職場受傷時的權益,該法適用於所有類型的僱主和僱員。該法規定,除非有保險人發出的有效保險單,且該保險單對僱主的法律責任承保的款額不小於附表4所指明的適用款額,否則僱主不得僱用該僱員從事任何工作。
法定保險金額
附表4指明了不同類型企業的保險金額標準。根據條例,保險金額應參照保險單有效適用的僱員的人數以及按照附表4的規定而確定。
附表4:為施行第40條而定的最低投保額:
為施行的法條 | 保險對象描述 | 適用款額 |
第40(1)條 | 凡保險單有效適用的僱員的人數不超過200 | 每宗事故 $100,000,000 |
第40(1)條 | 凡保險單有效適用的僱員的人數超過200 | 每宗事故 $200,000,000 |
第40(1B)條 | 凡總承判商投取一份保險單 | 每宗事故 $200,000,000 |
第40(1C)條 | 凡公司集團投取一份保險單 | 每宗事故 $200,000,000 |
僱主的法律責任與保險範圍?
僱主在僱員在職期間因工作遭遇意外受傷時,必須負有賠償責任。保險範圍則應包括根據保險單獲彌償的利息、訟費及開支,以及僱主所招致並可根據該保險單向保險人追討的其他訟費及開支。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的規定,僱主必須為僱員購買工傷補償保險。
違反《僱員補償條例》的後果
如果僱主違反了《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的規定,將會面臨罰款和監禁的處罰,罰款可達第6級,並可監禁2年。此外,這也可能對企業的信譽產生長期的負面影響。
總的來說,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的規定,企業必須為僱員購買工傷補償保險。這既是法律義務,也是對僱員責任的體現,同時也保護了企業本身。為了選擇適合的保險,僱主需要考慮保險公司的信譽、保險政策的範圍以及保險費用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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