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年終酬金?何時支付年終酬金?
適逢年終,隨著假期將至,不少公司會向僱員發放他們期盼已久的年終酬金,包括雙糧和花紅在內,獎金可能視企業及個人際遇而有所不同。不過《僱傭條例》對於年終酬金的定義和保障卻是相同的。然而,現實上不少僱主或僱員對年終酬金的問題都可能只是一知半解,例如年終酬金的款額應該為多少?又應該在何時發放?本文將對年終酬金作出詳細的解答和說明。
什麼是年終酬金?
根據香港勞工處法例—《僱傭條例》,對於「年終酬金」有以下的定義:
「根據僱傭合約訂明每年發放的酬金,包括雙糧、第 13 個月糧、年尾花紅等,但不包括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
而當中的「雙糧」和「第 13 個月糧」,又可理解為「每月薪金外的額外一個月的薪金」,一般在農曆新年或之前發放;
至於「年尾花紅」,則指僱主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既沒有固定金額,而且大多是按公司業績、僱員的個人表現而定,因為通常在年尾發放而稱作「年尾花紅」。誰人有資格享有年終酬金?
根據《僱傭條例》,有關年終酬金的規定,都適用於僱傭合約內訂明可享有年終酬金的連續性合約受僱僱員,包括口頭或書面、明言或暗示的其他方式協議。
而且,只要僱員以連續性合約受僱滿整個酬金期,便有資格獲得年終酬金,酬金期一般依
合約中訂明的期間發放,若未有訂明,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對於所有於 1997 年 6 月 27 日後所訂立的僱傭合約,除非在僱傭合約中有相反的書面條款或條件,否則便推定每年發給僱員的酬金或花紅不屬賞贈性質和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年終酬金的款額應為多少?
一般而言,僱傭合約內,會為僱主與僱員之間訂立年終酬金的款額,並以此為準。
不過,若然合約中未有訂明年終酬金的款額,則以僱員在「到期支付日」前 12 個月的每月平均薪金計算(月薪僱員而言,僱主須剔除未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法定假日等)。
何時應該支付年終酬金?
同理,支付年終酬金的時間一般依僱傭合約中訂明之日期處理。若然僱傭合約未有訂明,則在酬金期的最後一日,或該日的七天之內付款。
如果在這段付款日前,有關的僱傭合約已經終止,該名僱員將可按比例獲得年終酬金,或待僱主完成計算有關利潤的當日或該日的七天之內處理。
違例者將受刑罰
年終酬金亦受法例保障,假如發現僱主未能向合資格僱員支付相應的年終酬金,可應會被檢控,而一經定罪,僱主將被罰款最高 $50,000 港元。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有年終酬金、勞工法、《僱傭條例》、會計的疑問,我們歡迎閣下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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