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士報稅應該選擇「合併評稅」還是「分開評稅」?哪一個更慳稅?

已婚人士報稅應該選擇「合併評稅」還是「分開評稅」?哪一個更慳稅?

近月,不少人都陸續收到報稅表。而已婚人士都可以考慮選擇以「合併評稅」方式報稅,視情況不同可能會得到更佳的稅務優惠。究竟合併評稅的好處在哪裡?何時應該採用呢?以下文章將以例子回答:

  1. 什麼是分開評稅?

    夫婦二人可以選擇分開評稅。在這個情況下,有應課薪俸稅入息的已婚人士、或其配偶,都可以使用獨立個別人士身份分開評稅。而二人仍然要各自申報入息,並可以在申索開支和扣除額的前提下填妥報稅表。

    如果配偶或另一方未有應課薪俸稅入息的話,一方仍然可獲「已婚人士」免稅額,按理亦不用選擇「合併評稅」方案。

    在評稅的時候,其中一方所須繳交的稅款與配偶的入息無關,評稅主任會分別向雙方發出評稅通知書。

  2. 什麼是合併評稅?

    如果想將雙方的薪俸稅入息合併評稅,二人仍然要在自己的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第4.4部中,填妥資料及選擇合併評稅,並且須要雙方簽署作實。

    只要已婚人士或其配偶其中一方的入息少於另一方的應得免稅額,採用合併評稅都可能對雙方有利,可能會減省稅款。而合併評稅代表著二人的應課稅入息將納一合併計算,其入息總額會扣減「已婚人士」免稅額及其他免稅額。

合併評稅選項要每年申請

不過,需要留意的是合併評稅選項並非永久生效,如慾每年都選擇合併評稅,納稅人就要每年都重新提出該申請。

如果想合併評稅,謹記要在該課稅年度或隨後一個課稅年度內提出申請,或於評稅成為最終決定評稅後1個月內提出申請,稅務局局長可能按情況延長這個時間限制;若果取消選擇合併評稅,同一年課稅年度就不可以再次選擇合併評稅。

合併評稅後,他們的評稅通知書亦只會收到一份,假如稅務局經計算後發現合併評稅無助於稅款減省,評稅主任就會分別向他們發出評稅通知書。

分開評稅還是合併評稅比較好?看看以下例子

假設今個課稅年度,育有一女的陳氏夫婦月入分別為45,000元及10,000元,選用分開評稅及合併評稅的報稅會相差多少?

如果二人以「分開評稅」方式報稅:

  • 陳太太的入息(120,000元)低於基本免稅額(132,000元),因此本年度不用交稅;
  • 陳先生的入息(540,000元),在計算基本免稅額、子女免稅額、以及今年100%稅款寬減(上限10,000元)後,應繳稅款為17,900元。

如果二人以「合併評稅」方式報稅:

  • 將二人的入息加總(636,000元),扣減已婚人士免稅額、及子女免稅額、以及今年100%稅款寬減(上限10,000元)後,應繳稅款只有14,840元。  

如此可見,合併評稅的報稅方式將可以為二人減少稅款3,060元,在這個情況而言相對有利。

擔心錯誤合併評稅?稅務局會自當跟進

納稅人除了可以利用稅務局的「稅款計算機」衡量應否採用合併評稅,以估算二人的應繳稅款,為擔心錯誤合併評稅的納稅人提供支援及幫助。

不過,即使不使用「稅款計算機」衡量應繳稅款,其實納稅人亦無須太擔心評稅會出現不利情況,因為如果稅務局發現合併評稅對納稅人不利時,評稅主任會在評稅通知書的附註一欄通知,亦會暫停處理申請。

而當局更會自動作出比較,並建議納稅人申請最有利方案,已婚納稅人毋須過份擔心交多了稅。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有關報稅、會計的疑問,我們歡迎閣下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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