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稅計算】買樓收租交幾多稅?物業稅計算方法+扣稅清單

物業稅-物業稅計算方法-物業稅計算

「物業稅」究竟是什麼?是否任何持有物業的業主,都一定要繳交物業稅呢?而物業稅中的應繳稅項又應該怎樣計算呢?如果你是業主、或者準備成為業主的話,以上的疑問可能你都想過。本篇文章將會具體地將物業稅計算方法列出,並分享一個物業稅計算的例子,讓納稅人在報物業稅時能夠更得心應手。

什麼是物業稅?

物業稅就是香港政府向買樓收租的業主徵收的稅項。只要你在香港擁有物業或土地,並透過出租賺取租金收入,就需要交物業稅。不論業主是以個人、聯名持有人還是公司名義持有物業,只要出租物業產生收益,均需繳納物業稅。

若物業純粹作為自住、免費借予親友居住,或屬於未出租的空置物業,由於沒有產生租金收入,則毋須繳付物業稅。

香港物業稅計算方法

目前香港物業稅的標準稅率為 15%,課稅年度為每年 4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物業稅並非直接以總租金計算,而是以「應評稅淨值」為基準 (已扣除差餉、不能追回租金及修葺支出等事項),具體計算步驟如下:

  1. 計算全年總租金收入
  2. 扣除不能追回的租金
  3. 扣除業主支付的差餉:扣除由業主繳付的差餉(若差餉由租客承擔或已由租客償還,則不可扣除)。
  4. 扣除 20% 法定標準免稅額:扣除差餉後的餘額,稅務局會自動給予 20% 作為修葺及支出的標準免稅額(無須提供實際維修單據,亦不可實報實銷),從而計算出應評稅淨值
  5. 計算最終應繳物業稅:將「應評稅淨值」乘以 15% 標準稅率。

物業稅計算例子

假設業主出租一個住宅單位,每月租金為 HK$15,000,業主每年負責繳付差餉 HK$6,000,且沒有拖欠租金的情況:

  • 全年租金收入:$15,000 x 12 = $180,000
  • 扣除:不能追回的租金(假設無 ): $180,000 – $0 = $180,000
  • 扣除業主繳付的差餉:$180,000 – $6,000 = $174,000
  • 扣除20% 法定修葺及支出標準免稅額:$174,000 x 20% = $ 34,800
  • 應評稅淨值:$174,000 – $34,800 = $ 139,200

按現時物業稅標準稅率15%計算,該課稅年度的物業稅為

HK$139,200 × 15% = HK$20,880

如稅務局同時徵收下一課稅年度的暫繳物業稅,而暫繳稅同樣根據本年度的應評稅淨值及15%標準稅率計算,暫繳物業稅則為 $20,880。因此,業主在評稅通知書上顯示的應繳稅款總額將為:

HK$20,880 + HK$20,880= HK$41,760

物業稅報稅表類型

申報物業稅時,業主需要按物業擁有人的身份,填寫相應的物業稅報稅表。簡單來說,BIR57 主要適用於個人業主,而 BIR58 則適用於公司或團體業主。

BIR57物業稅報稅表

如果物業由個人持有,或由個人與其他人士共同持有,一般需要填寫 BIR57。報稅表會要求業主填寫基本資料、物業用途,以及該課稅年度內是否曾出租物業。如物業曾經出租,便需要填報租金收入及相關出租資料。

BIR58物業稅報稅表

如果物業由公司或團體持有,一般需要填寫 BIR58。即使公司或團體申請豁免繳交物業稅,仍需要按要求填寫物業出租資料,讓稅務局了解物業收入情況及處理相關申請。

詳情可參閱稅務局有關填寫物業稅報稅表的規定及說明

物業稅扣除項目:哪些開支可以扣稅?哪些不可扣除?

在申報物業稅時,業主需要留意,並非所有與出租物業相關的開支都可以用作扣稅。

三類可扣除物業稅的項目:

1. 業主已繳付的差餉

只有由業主負責並已實際繳付的差餉,才可在計算物業稅時扣除。如差餉已由租客承擔,或業主已向租客收回相關款項,則不可再作扣減。

2. 不能追回的租金

如有租金曾在本報稅表或以往年度報稅表中填報,但於本年度內確定無法追回,例如租客失去聯絡或業主已無法追討,有關金額可申請扣減。

3. 20%修葺及支出標準免稅額

稅務局會在淨出租收入中自動扣減20%,作為修葺及支出的標準免稅額,業主毋須提交實際維修或支出證明。

常見不可扣除物業稅的項目包括:

  1. 地租
  2. 大廈管理費
  3. 保險費
  4. 裝修及翻新費用
  5. 超出20%免稅額的維修及保養費用
  6. 佣金及收租相關開支
  7. 按揭利息(只有在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時,才可能按個別情況獲考慮)

因此,業主在申報物業稅時,應避免將一般出租開支視為可扣減項目。由於20%法定免稅額已被視為涵蓋修葺及相關支出,即使實際維修成本高於20%,通常亦不能在物業稅下額外申請扣除。

報稅貼士:「物業稅」VS「個人入息課稅」

在填寫報稅表時,建議勾選「個人入息課稅」的方式報稅,稅務局的電腦系統就會自動為你比較兩種評稅方式,並以對你最有利(交稅最少)的方式評稅,並發出通知書。

自住供樓扣稅貼士(享 20 次扣稅機會)

買樓自住雖然沒有租金收入,無須繳交物業稅,但供樓業主千萬不要錯過稅務局提供的「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即供樓利息扣稅)!

每位納稅人一生合共享有最多 20 個課稅年度的扣稅配額,每個年度的基本扣除上限為 $100,000。自 2024/25 課稅年度起,如納稅人與子女同住及符合特定條件(如育有新生嬰兒),居所貸款利息的最高扣除額更由 $100,000 提高至 $120,000!

更重要的是,這 20 次扣稅配額無須連續每年使用,你可以因應每年的利息支出及個人入息水平,自由選擇在哪一個課稅年度申請扣除。

例如在供樓初期(按「息隨本減」原則利息支出最多的時期)或是高息周期,按揭利息開支最容易用盡每年 $100,000 的滿額扣除,此時申請最為合算。相反,若某一年度你的個人收入較低、本來已落在免稅額範圍內無須繳稅,就不應白白浪費配額,而應將配額保留至日後升職加薪、需要按較高稅率(最高 17%)繳稅時才提出申請,這樣才能發揮最大的慳稅效益。

總結:Mexus 專業建議

在香港物業稅制度下,計算方式雖然看似簡單,但實際涉及不少細節,例如租金收入定義、差餉扣減安排、20%法定免稅額,以及是否需要考慮個人入息課稅等因素。很多業主容易因為誤解扣稅範圍,而導致計算錯誤或未能善用合法稅務優化空間。

因此,建議業主在報稅前先全面了解自身物業的收入結構與持有情況,並進行適當稅務規劃。特別是同時持有多個物業、涉及聯名持有,或同時有薪俸及其他收入的情況,更應謹慎評估不同課稅方式對整體稅負的影響。

Mexus 專業團隊可為業主提供全面的物業稅務分析與報稅支援服務,包括租金收入計算、扣稅優化建議及個人入息課稅評估,協助客戶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稅務負擔,提升整體資產管理效率。

如有任何物業稅或報稅相關問題,歡迎隨時聯絡 Mexus 尋求專業建議,獲取更清晰及個人化的稅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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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稅常見問題

1.如果該課稅年度沒有修葺或相關支出,仍可享有免稅額嗎?

即使納稅人在相關課稅年度沒有為有關物業進行修葺或支出任何開支,納稅人仍可以享有20%的標準免稅額。反之,若納稅人的實際維修或其他支出超過標準免稅額,那麼超出的部分是不可扣減的。

2.物業稅可以轉做個人入息課稅嗎?

可以。在符合資格的情況下,納稅人可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將物業收入與其他收入合併計算,從而有機會減低整體稅務負擔。不過,是否適合申請個人入息課稅,仍需視乎納稅人的整體收入結構、持有物業情況及可享扣減項目而定。並非所有情況下,個人入息課稅都一定較有利。

因此,建議業主在報物業稅前先進行詳細稅務評估,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課稅方式。如對物業稅或個人入息課稅安排有疑問,亦可尋求專業稅務顧問協助,以確保合法合規之餘,同時有效提升稅務效率。

3.租金未收到是否仍要報稅?

一般情況下,即使業主尚未實際收到租金,只要租客按租約應該支付該筆租金,相關金額仍需要計入物業稅的應收租金收入內。換言之,租客只是暫時拖欠租金,並不代表業主可以立即將該筆租金扣除。

業主需要留意,「欠租」和「不能追回的租金」並不相同。如果租客只是遲交租,即使拖欠數月,該筆租金仍屬於應收租金,一般仍須申報。只有當業主能證明有關租金在該課稅年度內已確定無法追回,例如租客失去聯絡、無法追討或其他情況令欠租已不可能收回,才可向稅務局申請扣減。如日後業主成功追回早前已獲扣除的租金,則需要在追回租金的課稅年度重新申報該筆收入。

4.聯名物業如何報稅?

在香港,若物業由多位業主以聯名形式持有並出租,該物業所產生的租金收入需按各業主的持有比例進行分配,並由每位業主分別申報其相應部分的物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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