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也要離港清稅?IR56G與IR56F有什麼分別?稅務局離港清稅流程

自僱也要離港清稅?IR56G與IR56F有什麼分別?稅務局離港清稅流程

《税務條例》指明港人移民或其他離港情況需要清稅,究竟離港清税是什麼?涉及哪些手續及必要文件,本文將詳盡介紹如何善用 IR56G、IR56F清稅表格辦理「tax clearance」。期望協助讀者充分瞭解整個稅務局離港清稅流程。

什麼是「離港清稅」?

離港清稅 (英文:Tax Clearance) 是指納稅人(含自僱人士)在計劃離開香港超過一個月前,按照《稅務條例》第55條的規定,需在預計離港日期前至少一個月通知稅務局,並辦理清繳所有稅款的手續。

為何需要辦理離港清稅?

1.法律合規

根據《稅務條例》第55條的規定,納稅人有責任在離港前清繳所有稅款。如未履行此義務,稅務局可根據第77條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相關人士離境。 

2.避免法律後果

未按規定辦理離港清稅的納稅人及其僱主可能面臨法律責任,包括被處以第3級罰款(最高可達港幣10,000元)。 

3.提取強積金

計劃永久離開香港的僱員,如需提取強積金,必須先辦理離港清稅手續,並獲得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以供強積金受託人審核。

IR56G 與 IR56F 有何差異?

簡單講,填報哪種表格取決於僱員的具體情況:

  • 如僱員即將離職但不離開香港,應填報 IR56F
  • 如僱員即將離開香港,無論是否離職,均應填報 IR56G
項目IR56FIR56G
適用情況僱員即將停止受僱(離職)僱員即將離開香港(無論是否離職)
提交時間僱員停止受僱前一個月僱員預計離港前至少一個月
提交份數一份兩份
主要內容僱員個人資料、離職日期、離職原因、截至離職日的收入詳情僱員個人資料、離港日期、離港原因、截至離港日的收入詳情
特別要求僱主需在僱員辦妥清稅手續並獲得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前,扣留應付的薪酬

無業人士要辦理離港清稅?

無業人士一般無需辦理離港清稅,但為避免日後出現稅務問題,仍建議在離港前與稅務局確認稅務狀況。

離港清稅主要針對有應課稅收入的納稅人,如受僱人士、自僱人士或有物業收入者。因此最好檢查是否有任何未繳納稅款,包括薪俸稅、利得稅或物業稅。

離港清稅的流程與手續

  1. 通知稅務局

在預計離港日期前至少一個月,以書面、電郵(taxinfo@ird.gov.hk)、傳真(2877 1232)或郵寄方式通知稅務局,提供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檔案號碼(如適用)、預計離港日期、香港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及海外通訊地址。

  1. 通知僱主

如已受僱,應在離港前至少一個月通知僱主你的離港計劃。僱主需在你離港前一個月向稅務局提交IR56G表格,並將副本交予你。

  1. 提交報稅表(BIR60)

稅務局在收到你的離港通知後,將發出報稅表(BIR60)。你需盡快填妥並提交,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如收入證明、扣除項目及免稅額的支持文件等。

  1. 繳納稅款

在收到稅務局的評稅通知書後,需在指定期限內繳清所有稅款。繳款方式包括現金、易辦事(EPS)、自動櫃員機、銀行本票、繳費靈或互聯網等。

  1. 領取「同意釋款書」

繳清稅款後,可親自前往稅務局收稅組領取「同意釋款書」副本。若以現金、EPS或銀行本票繳款,可即日領取;若以繳費靈或互聯網繳款,需約兩個工作天;以私人支票或混合方式繳款,則需約10天。

  1. 通知僱主並領取扣存款項

將「同意釋款書」交予僱主後,僱主即可發放之前扣存的薪酬或其他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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