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離港清稅?移民前清稅手續懶人包
香港人口持續外流,移居海外人數屢創新高,本地移民人數達1997年以來的高峰。不論投資/技術移民,工作假期還是外地留學,隨了準備清稅文件繁多之外,只要離港逾一個月的話,納稅人都有責任要清繳稅款,以及向稅局和僱主告知相關情況,否則隨時被罰款。不想離港前稅務纏身?你可能要留意本篇的介紹,一文了解更多「離港清稅」的要點:
什麼是「離港清稅」?
清稅英文 Tax Clearance,顧名思義,清稅即是清繳稅款,通常只適用於打算離開香港超過一個月的納稅人。按照《稅務條例》,第55條規定,儘管該名人士打算在未來時間回港,他仍然需要在離港前通知稅務局,並履行其稅務責任,辦理清稅手績。
清稅時間? 只要符合以下三項條件,都應在離港前辦理清稅手續:
- 需繳交薪俸稅的受僱員工。
- 已出售名下物業,並需要就利潤繳交入息稅的人士。
- 已結束名下業務,並需要就利潤繳交入息稅的人士。
為什麼要「清稅」?
可能你會有疑問,為何只是短暫離港都要清稅?大費周章是為了什麼呢?其實《稅務條例》規定的背後,稅務局考量了以下原因:
1. 稅免責任
為免離港人士一走了之,沒有辦理清稅的人士可招至第3級罰款(下段詳述),縱使一般僱員未必會因此被立案調查,但對一些計劃長期離港的人而言更需要清稅。
2. 幫助取回強積金
由於移居海外前,僱員需向強積金受託人遞交相關證明文件以便完成「提前於65歲前提取強積金」手續。因此,一般為方便取回強積金,清稅是必要的一環。
3. 可能獲退稅
最後,清稅反而可能獲得退稅機會。由於離港時已經清稅,代表上個課稅年度已多付暫繳稅,一般可獲退稅,取回部份暫繳稅。
離港前清稅流程的簡易手續:
- 向僱主及稅務局說明離港打算(至少提早1個月通知、確認離港日期);
- 僱主需提交 IR56G 表格,僱員需具備一份副本,應暫時扣起最後一期的薪金;
- 稅務局會發出報稅表(BIR60),僱主需填妥並連同相關文件提交(可到稅務大樓親身辦理加速進度。)
- 稅務局會發出「繳稅通知書」;
- 按通知書的日期繳交稅款,並要留意領取「同意釋款書」副本(一般稅務局也會郵寄給僱主及僱員)。
- 僱主收到「同意釋款書」後方可發放最後一期薪金。
離港不清稅後果?
另外,如納稅人未在離港前清繳稅款,首先納稅人和其僱主雙方都可能被追究責任,違者可被判以第3級罰款,即需罰港幣10,000元;另外稅務局亦可按情況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相關人士離港。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報稅(個人報稅、企業報稅、會計師報稅)的疑問或資料想查詢,我們歡迎閣下與我們的專業顧問聯絡,並在稍後為您提供免費的報價及諮詢服務。
“清稅”是指在離開香港超過一個月的納稅人,需要清繳所有稅款的手續。根據《稅務條例》第55條,無論是否打算回港,離港人士都需在出境前完成清稅程序並向稅務局報告。這包括需繳交薪俸稅的受僱員工,已出售物業需繳交入息稅的人士,以及已結束業務需繳交利潤稅的人士。清稅不僅能避免罰款,也有助於取回強積金,甚至可能獲得退稅機會。因此,清稅是每位計劃離港的納稅人必須關注的重要步驟。
#清稅自我聲明 #離港後才清稅 #網上清稅 #清稅後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