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控工具實質活動要求更新?怎樣向税務局申請事先裁定符合利得税寬減資格?

家控工具實質活動要求更新?怎樣向税務局申請事先裁定符合利得税寬減資格?

家族投資控權工具(FIHV)——或稱為「家控工具」,面臨著新一輪的實質活動要求更新。這些變更旨在確保家控工具的營運活動真正地在香港發生,從而合法享受利得税的減免優惠。對於希望保持其税務優勢地位的家控工具來說,理解這些要求並掌握如何向税務局有效申請事先裁定成為了關鍵,以確保家族資產得到妥善的税務管理和保護。

家控工具實質活動要求更新?

根據最新的國際税務規定,要想享有利得税寬減的好處,家族控制投資工具(以下簡稱「家控工具」)須在香港進行其收入主要來源的活動。在相關的税務年度評估期間,以下條件必須滿足:

  • 員工要求:至少雇用兩名合資格的全職員工在香港從事相關活動。
  • 運營開支要求:在香港承擔至少200萬港元的相關活動營運開支。
  • 外包情況:
    • 若收入主要來源的活動由家族辦公室外包,必須非為逃避實質活動要求。
    • 家控工具或外包家族辦公室需聘請員工人數與營運開支,與在香港活動規模相符。
  • 評估方法:
    • 實質活動要求不會透過固定公式(如乘法或除法)來判斷。
    • 評估將考量個別案例的具體情況,以確保員工人數和營運開支的合理性。
  • 監督與合規:
    • 家族辦公室須確保外包的活動在香港進行並符合實質活動要求。
    • 必須嚴格監督外包實體,保證員工人數和運營開支達到相應的活動規模。

怎樣向税務局申請事先裁定利得稅減免資格?

為了讓家族控制的工具和家族辦公室能夠預先知道它們是否符合獲得利得稅減免的資格,它們可以向稅務局局長提出事先裁定的申請,以獲得稅務上的確定性。

為促進稅務局對這些事先裁定申請的處理,申請方應提供盡可能完整的以下資訊:

家族控制工具和單一家族辦公室所有權的相關資訊:

  1. 族譜,展示每位家族成員與創始人(無論是活著還是已故的自然人)之間的關係,按照《稅務條例》附表16E第4(2)條的要求。
  2. 組織圖,顯示各個家族控制工具和其單一家族辦公室的名稱、成立地點、母公司層級以及家族成員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權益。
  3. 有關實益權益的文件,如成員名單、合夥協議或公司章程。
  4. 涉及特定信託的情況,相關信託契約、委任和辭退受託人的文件、信託聲明,以及其他證明信託細節的文件。
  5. 涉及基金會的情況,相關契約或法規、遺囑,以及由受託人委員會發出的其他文件。
  6. 涉及依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得稅務豁免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相關文件應顯示其在家族控制工具或單一家族辦公室中持有的利益比例。對於還未獲得稅務豁免地位確認的實體,稅務局將提供一站式服務,處理事先裁定申請和豁免稅務地位的確認申請。

實質活動要求的相關資訊:

  1. 家族控制工具在香港進行的投資活動詳情,如果有外包,則需提供外包實體的詳情。
  2. 在香港從事投資活動的全職員工數量、職位、職責、經驗和資歷。
  3. 在香港進行投資活動所涉及的營運開支的金額和類型。
  4. 家族控制工具與家族辦公室之間的投資管理協議副本。
  5. 家族辦公室與外包實體的外包協議副本(如果適用)。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報稅(個人報稅、企業報稅、會計師報稅)的疑問或資料想查詢,我們歡迎閣下與我們的專業顧問聯絡,並在稍後為你提供免費的報價及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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