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減少廢物項目 (第一輪) – 安排會計師審計報告

社區減少廢物項目 (第一輪) – 安排會計師審計報告

接受申請時間: 2020年5月8日至6月15日

簡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設立環境保育基金,資助教育、研究及其他環保保育項目和活動。它旨在通過鼓勵人們改變個人行為和生活方式來實現可持續發展,開發或引進創新技術和工作方法,改善環境,節約資源。主要資助項目包括减少社區廢物項目、環境教育和社區參與項目,以及環境研究、示範專案科技和會議。

以社區和成果為基礎的社區廢物减少項目旨在提高公眾對回收利用、減少污染和環境污染的意識,固體廢物的分類和回收,並確保公眾繼續參與此類廢物;行動。這樣項目必須在社區中具有永續的和可見的效果,因此它們不能是一次性的廣告活動。

如何審批申請

環保基金委員會下設減少廢物項目審批小組( 審批小組),負責考慮各項減少廢物項目。審批小組成員可視乎情況包括 環保基金委員會、環境運動委員會( 環運會)、環境諮詢委員會廢物管理小組及/或環境保護署(環保署 )的代表。審批小組亦可增選其他人士擔任成員。審批小組可批准不超過 200 萬港 元 的資助申請。如預算超過200萬港元並獲審 批小組支持,審批小組的建議須由環保基金委員會通過。

審計要求

就資助款額超過港幣15萬元或以上的項目而言,視乎獲資助機構選擇的審計安排,根據第4.6段向秘書處遞交的帳目報表須由《專業會計師條例 》(第50章)第2條所界定的執業會計師審計,就經審計帳目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及資助款項的用途符合資助條件提供合理核證,而這些結論亦已在審計師報告中明確闡明。獲資助機構應留意分別載於本指引附錄II 及III的《 獲資助機構的審計師須知》及《審計師報告範本》,並確保他們聘用的審計師在執行合理核證審計工作時遵 守有關要求 。

詳情請看政府官方網址: 基金申請詳情 – 社區減少廢物項目 (第一輪)

以及: 社區減少廢物項目之申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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